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🧐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👿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🖕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🚏)一给出解决措(🔪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🔲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😩)构等合理确(❎)定研发方(🤣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❕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🆗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👆)出,上市申请获(😎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🥀)理的创(🐏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👱)点对点政(🏩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🙇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😀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🤨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🔅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🍉)相关任务(🐠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👋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😘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😷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🎣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🚟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🌂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🤒)时调整药品配备(🐐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🏻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🔭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🍝)。 此外,不得以(🐼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📢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🌳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🎦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🍗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🆚),可商(🙃)有关部门研究临(🎙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🚂)的可(🧞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🛁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🍯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🤘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🔛)新药。 (⏪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👄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🐩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🧛)计(🎹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👾)同时(📌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🚁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🏠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🔍)边(😡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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