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🚰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😞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🤩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⚓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🏐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🐃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🤾)到要依托(🙏)全国(🚋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🚨)用药需(🎡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🚎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📐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✒)的长期投(🐎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💘)点政(🏖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🚢)的主规格、参照(🦅)药(🥡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🚐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🍝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🔄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💖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🎺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🚆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🍻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🕳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🍘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📙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⏳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🚩)机构用(📘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🌽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💅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🕦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⛷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🛶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🍇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🌁)称商保创新(🎠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😒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💬) (🏬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🕒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🕯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🌼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🎂)支付渠道。” (📫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😚)医保目录同(🥁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🐖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🕰)悉,商保创新(🎏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🌒)是推(✖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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