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🏳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🎂)于业界关(🔥)心的创新(🧚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📅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👇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🧞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👤)布局研发(⚫)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🍄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🛶)商业健康(🎃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💋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🌄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👸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🍿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❔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🅱)新(🤘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🕷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🤠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🌼)任王(🏁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🕋)任务(🔢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🛸)入医(🧝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🚰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🌀)立临时采购绿色(🎶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🃏)目录数量(🏤)、药占(👮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🔓)录内药品可不受(🔼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🧡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🌝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😩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🛎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🦍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🚎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🤡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👫)一大亮点是(🔙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💩)下称商保创(🌤)新药目录(🌏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🛄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🚬)创新药目录(😩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🐛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📿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🍿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🌽)报、同步调(💽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👋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⛎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💁)人表示(💸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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