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🌜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🛒)企发展(🏌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🎡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👮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🏋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🔻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🎬)集和分析,开(😍)发适配(📥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🆙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🍤)确定研发方(😁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🥎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💍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✌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🖲),企业可(🌵)同步申请医保(🚖)部门给予点(🎁)对点政(🧠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🌬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🛠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👭)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😉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🎎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⛹)色通道,保障临(♑)床诊疗需(🤒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🐎)量、药占比(🤷)等为由影(🎪)响(🐻)创新药(🐟)配备使(🏑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🚱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😯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🙌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🃏)共卫生事件(🔹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😯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💀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🛅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🧗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⏰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👺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😇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🌛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🍿)价值创新药(📹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💇)现商保创新药目(🙅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👷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⛄)相(🐄)关负责人表(📄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💏)行为,市场(🔩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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