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📀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👡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🚞)新药企发展困(🗒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㊗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🔬)持(🙍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🥨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😭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🍴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🍔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🍇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🦀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🤪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🥖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🥡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🕑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💃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📆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🐟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🏡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😤)大(🙍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🧑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🏛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👦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🛰)配备或设(🤛)立临时采(🐏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🎍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😕)药占(🛂)比等为由(🎁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📚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🌇)干措(🏞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👢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🔣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🏮)情(👴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⏰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😍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🐗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🍔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🧝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🚚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💂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🚋)划实现商保创新(🚾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🌥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⏺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💻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🔕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🐮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🏂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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