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🐷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⏯)量发展的(🚽)若(🤡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🧟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🎷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🏙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🌞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💋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😙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🔬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🏑)部门受理的(❎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🐰)门给予点对点政(🆚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🖨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🅾)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🍯)筹推动创(🌡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🌋)药物研发国家科(🥔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😋)、(🏄)罕见病(🎯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🕕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🥈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💄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🐤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🙋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🆓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⏺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👢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🧓)药目录内药(🏙)品可不受“一(🤞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💎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🈹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🗳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🏟),此次文件(🤨)中(➰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👌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🌹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🚑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🍀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🧀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🤭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🍃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👆)医保(🚩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🚫)的产(🖇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🎐)能(⛑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⬜),所(🥅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💱)也是(🕉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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