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💃)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🙂)外(🐰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😕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👷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📽)数据归(⛽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🍳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🤒)药(🔫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🛋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🥤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🐋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🐆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🛂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🤐)提供稳定的(🌨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📢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🥩)予点对点政策指(🥊)导。医(⭐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🏨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🎰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🕔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🈁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🍏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💗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👲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🛍)医疗机(🗝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📑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👎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🌷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🔨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🥏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⛴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🍽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📮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🥄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🔤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📵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🌎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🍼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🥏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🎽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🛵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🐩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😆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🕊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🏗)目录(🥀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📊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🌔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📢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💽)的(⛪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🌐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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