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🐨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🏣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✌)外(🦋)发布。中(♋)新健康(🤵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📗)提出“支持医保(😄)数据用于创新药(🥞)研发(🤱)”。具体来看(😩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🈳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📝)发需求的数据(🏛)产品(🏐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😒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🦑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🐎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🧥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🤰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🎨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💏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😆)部(🏍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Ⓜ),即使(🌧)进了医保目(🐒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😿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😥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👠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⛸)得以医疗机构(🔣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🐮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🆔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⬜)有关部门研究(☔)临时纳入(💻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🚔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👓)显著且超出基(🛫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🤦)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🆗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🥄),“商保创新药(🎓)目录是健(🍍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🗿)目录将明确(🐺)基本(🕦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🍬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🎧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🔐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🐠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🎭)定位可(🥥)能(🐋)不一样,这是(💢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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