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😘)创新(🚽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💮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🕑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🈂)要依托全国统(🛥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👓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🕑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🚋) (🛏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👷)投资基金等多(🧒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🈺)申请获得国家药(🐪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🚘)对(🐓)点政策指(🛷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🎮)流。 在统筹(🦄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🔐)家科技(🎹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🥘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📎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🈸)常(🔤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📲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🐠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🚔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🛢)临床诊疗需(🎬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😏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🐇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😑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🐆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🚥)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🧖),此次文件中的(🏴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😊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🏭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🍾)入创新程度(🏻)高(🆖)、临(💰)床价值(🕟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🕚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🧔)录是健(📧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🌞)第(🏙)一步(🕥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⬛)超出基本(💏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🤣)新药目录与医保(🥢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💲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🤟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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