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🍄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🔛)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🥡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🌄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🐞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🖖)司通过创新药投(🆗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🔢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🚂)创(💥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📛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🐤)门受理的创(💲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🥕)点(🔭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🧛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🐏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🔧)的(🏿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👡)药积(🤨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🕵)目录(🤲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🏬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😆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📮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🐬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😤)备使用。医保目(🐃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🙃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🔤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🎬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✉)情况必需的创新(🚵)药,可(🎩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🎶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🐯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🔵)险(🍓)创新药品(👣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🔀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📭)宇表(🆕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🧢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♌)系的第一步。该(🌤)目录(🐥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🎸)医保承受(🧔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😅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🦐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🧓)自(🐒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🧡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🐿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🐶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⚽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🐐)且价格(🏋)应该也是协商价(🔧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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